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未如实提供信用档案信息或者未按时答复当事人复核申请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