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佛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一条已修改佛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对涉及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民主管理委员会应当实行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