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兴建农村能源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执行,其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