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禁止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有毒的污水和废气。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新设排污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