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然保护区应当与所在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其他相关单位等建立共管机制,积极推进地方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