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