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青山保护,是指采取管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各类人为活动对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破坏,维护、恢复自然生态的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