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从事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还担任有其他职务的,其他职务的业务工作和社会活动要尽量服从常务委员会工作的需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