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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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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已修改

矿山企业关闭或停止开采的,坑井回填、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隐患消除,经原审批机关会同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等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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