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业热力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有效市工业热力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业热力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