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农(牧)业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开发农村新能源,推广节能技术和设施,鼓励利用沼气、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