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在本州辖区内从事高原型藏羊品种资源保护、选育及种羊生产、经营、引进、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