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村级防疫员和牧户应当在当地畜牧兽医站指导下,对高原型藏羊实行疫病免疫,加施免疫标识,建立可追溯体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