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维护第十六条已修改护堤林、护岸林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营造防风固沙林的,应当符合河道整治规划。护堤林、护岸林需要更新或者间伐的,应当提出计划,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补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