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批准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

在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应当按照供热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实现集中供热。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