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市供热管理机构负责全市供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下同)供热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