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社会建设和管理,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