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监督形式及内容/第六节 特定问题调查第八十八条已修改特定问题调查一般应当在调查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延长三十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