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重点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的下列内容:

(一)调整或者变更的依据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

(二)调整或者变更的预算是否收支平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