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实际情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