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予以处罚的,井冈山管理局不再处罚。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