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保护耕地、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