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发生质量违法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