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改善本自治县农村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海南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