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并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运邮车辆在运递邮件途中,通过检查站、桥梁、隧道时,应当优先放行。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