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