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松涛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林木禁止采伐。主航道迎水面保护范围内的林木严格限制采伐。因特殊情况确需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依法审核批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