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依法取得的电力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走廊或者电力电缆通道的,应当依法修改电力专项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