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五条已修改职工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享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