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安排上海金融发展资金,用于对金融人才、金融创新的奖励和金融产业发展的扶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