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上级国家机关拨给的各项专用资金和民族补助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挪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