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禁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自治机关依法管理国有土地,城镇建设用地可以依法划拨、出租或转让。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收购和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可以招标拍卖其使用权。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