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第六条已修改划定基本农田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有利于生态建设,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关系;(三)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四)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8日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