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殡葬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