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活动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殡葬活动禁止使用封建迷信用品。在城镇举办丧事,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户外搭灵棚、设灵堂;(二)禁止高音播放或者吹奏祭奠乐曲;(三)禁止在城区内焚烧花圈、遗物等。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