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