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综合考虑再生水回用,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区域内的非居民用户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