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中药藏药蒙药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林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