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七条已修改未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西宁火车站广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