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推动企业在再生资源利用领域进行合作,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