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应当将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