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