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土家医药苗医药研究保护机构、其他学术团体、单位和个人,从事土家医药苗医药的收集、发掘、整理和研究。鼓励拥有土家医药苗医药经卷、文献、手稿、手抄本、单方、偏方、秘方、验方的单位和个人,将资料及实物捐赠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研究保护机构或医疗机构。鼓励土家医药苗医药申报知识产权。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