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科技三项费"是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