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逐年提高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引进外资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