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造成科技投入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