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单位和个人申请科技项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行为,骗取科技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属淘汰落后技术的,不得立项。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