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当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