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四条已修改法规草案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规范、准确、简明。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