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七条已废止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省、市、县红十字会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聘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